今年以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永昌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找准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努力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民族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来,多措并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夯实创建基础。为切实落实好创建工作,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做到创建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学习,凝聚思想共识。永昌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干警大会和学习强国等学习资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形势教育,加强干警民族政策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干警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三、认真履职,助力创建工作。坚持以检察履职为抓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利用民族问题干扰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和起诉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侵害少数民族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力度,在办理涉少数民族人员案件过程中,坚持办案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对涉案人员进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团结稳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与“八五”普法深度结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进校园、进村(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联系村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民族知识,并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小礼品,主动向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着重宣传了《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民族政策等相关内容。同时利用“两微一端”积极推送民族政策、民族知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滚动播放民族团结标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对我国的民族政策和创建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效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今后,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检察履职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力抓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