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现有政法编制38名,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编人数39人,聘用制书记员17名。党组班子成员7名。现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5个部门。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两聚焦一结合”的思路和省院六项重点工作,立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2011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201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5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20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2021年被评为“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多名干警分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甘肃省优秀河湖卫士”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