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扩大),安排部署2023年检察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会议,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各项核心数据、专项活动、亮点工作,对照2022年不足、完成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李军年检察长逐项进行了点评、修正。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通过本年度目标任务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与兰州、白银等排名前列市州院相比、与省市院通报值相比,对业务数据深入分析研判,加强调度、加快进度、补强弱项。针对刑事抗诉、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农民工讨薪监督案等案源少的问题,通过小专项、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建立机制,整合力量,促使落后指标进位、空白指标破零。二要坚持数据为“王”。各部门要对照2022年核心业务指标数据,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把正向指标提上去,把负向指标降下来,对标全省、全市先进,力争每个条线核心指标都要达到全省前列。要加强检察数据库建设运用,持续深化网络内部融合,主动推进检察网络与外部网络规范融通,建立与行政单位、司法单位等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数据应用融合,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三要坚持严格管控。要用足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的引导激励作用,将“管案”“管事”和“管人”结合起来,按照月度考评、逐月通报的办法,对连续落后的人员及时约谈、督促追赶,必要时派驻纪检组要运用“四种形态”倒逼。四要坚持效能至“上”。要精心培育工作亮点、撰写调研文章、分析报告等,以“跳起摸高、争先进位”的拼搏劲头和“干就干最好、争就争第一”的精气神,全力打造党建示范基地、未成年人教育基地,积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院”“全国文明单位”,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永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