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检院、省市院对未检工作的新要求为目标,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建“专业化、规范化、轻缓化、社会化、亲情化”的未检工作模式,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方法让未检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责,不断落实司法“未民”理念
一是强化两个“做到”,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依法严惩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2021年以来对6名性侵犯罪的嫌疑人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高中学子不起诉,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状况,制发“督促监护令”1份。
二是坚持精准落实特殊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特别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提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效果。2021年以来,共提供法律援助6人次,开展心理疏导31次、开展社会调查18次、组织亲情会见8人次,亲职教育29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
三是通过更规范的履行未检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精细化、高质量发展。建成365bet充值方式_365网站平台网址_和365一样好的平台有什么域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通过一站式询问取证和综合救助,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避免“二次伤害”。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持续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把个案办理和能动司法有机统一,积极构建未检工作“法治化”模式。
二、以开展普法入校为主线,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一是关注法治教育需求,开展融合式普法。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民政以及家长、学生代表等到院了解未检工作,近距离接触检察蓝。以“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刑事公诉进校园”“法治微视频”等为载体,全方位构建学生、老师、家长“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与县融媒体中心达成青少年普法模块开发合作协议,在“爱永昌”APP内搭建青少年普法模块,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报告制度,以检察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以来开展各类型法治讲座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
二是构建“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模式,监督助力校园安全。2021年以来联合教育、公安、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联合监督检查3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2次,重点检查校园监控覆盖、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相关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针对永昌某小学校墙安全隐患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学校解决安全隐患;针对部分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履职。针对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向教育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在校安全。
三、以整合各项资源为举措,不断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督导而不替代”,自觉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全局,推动社会各方共治。与永昌县公安局共同建成全市首个“合适成年人库”,制定出台《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细则》,有效促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与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会签《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协作机制》,与县监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等九部门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各职能单位职责,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护网”。
二是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指引,督导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针对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无证上岗、超范围培训、监控覆盖不全面等问题,向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效遏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乱象。针对部分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部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出售含酒精饮品,校园周边商铺私自向未成年人售卖散烟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助推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起点,没有终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诠释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爱挽救;通过每一句教育,每一次帮扶,似春风如雨露般滋润未成年人的心灵;通过每一次尝试,每一次探索,客观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