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动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沟通,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优化校园内外环境贡献民事行政检察力量。
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店及校园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查阅进货、食材供应台账,核对健康证明、经营许可证,查看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环节的具体工作情况,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经营状况、就餐环境和安全保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对检查中发现的校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店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市场监管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为维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积极努力。
积极开展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监督
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开设烟草零售店、未成年人吸烟等问题,民行干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市烟草局发出检察建议,为保证建议内容取得实效,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烟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整治校园周边烟草零售店、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玉门市烟草局结合建议内容对全市辖区内校园周边烟草零售店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确定有15户烟草零售店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取缔,并督促校园周边及居民小区附近的150余户烟草零售店在显着位置摆放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识,同时以“以会代培”的形式培训烟草零售人员109人次,确保了校园周边及居民小区附近烟草零售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另外,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还将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向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全面普及烟草相关知识及危害,努力在营造共赢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下功夫,全面彰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严惩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自我防范意识
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有限的问题,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所思所想,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进而主动参与到共筑校园安全屏障的工作中来,形成学校、学生、家庭、社会共同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环境优美、健康安全、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