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进行,金川区妇女联合会亢玉萍,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宝林里网格员陈菊梅作为听证员应邀全程参与听证会,本院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承办案件警官,村委代表、律师参加听证。黄旭运宣布会场纪律,阐明当事人权利义务,介绍参与听证会的相关人员。案件承办人具体介绍相关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具体事项,在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后,听证员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
魏某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涉及家暴性质的案件,夫妻两人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此次魏某某伤害妻子梁某某,致使其右眼视网膜轻伤二级。听证中,结合魏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接受调查,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实际,双方当事人和听证员围绕有关证据事实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让“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规定》明确: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通过“让监督者接受监督”,促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保障阳光下的司法公正。本院将坚持“法、理、情”相融的办案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