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 助推金川河生态整治
近五年来,金川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建立协作机制,充分保障责任落实。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金川区检察院与金川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了《365bet充值方式_365网站平台网址_和365一样好的平台有什么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365bet充值方式_365网站平台网址_和365一样好的平台有什么金川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落实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是金川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
二、加大巡河力度,有效促进机制落实。
自“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金川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河长办沟通联系,主动落实检察长巡河工作机制,检察长坚持“一线工作”,带领公益诉讼部门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定期参与辖区内巡河检查工作,积极会同金川区水务局及河长办公室一同对辖区内的金川河开展巡河活动,主要对金川河河床、河道、河岸环境,总干渠河流水质以及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影响防汛行洪等情形进行重点巡查,并对汛期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深入了解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以往经验做法,是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截止目前,金川区检察院累计参与巡河工作10次,检察长带头巡河4次,真正形成了司法机关与行政单位保护水资源的工作合力。
三、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金川河生态治理。
在贯彻落实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上,金川区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河湖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办理了某行政单位对金川河河道采砂取土坑治理未履行监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和某镇人民政府对金川河道违法栽种树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行政公益诉讼案,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依法履职,累计投入35.57万元对金川河河道采砂取土坑进行了恢复治理,清理金川河河道违法栽种树木80余棵,有效解决了侵占河道阻塞行泄洪的问题,切实强化金川河道环境管理保护,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金川河生态治理,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金川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全面促进金川河河流生态环境不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