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各项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职责,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6月18日,我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332件2243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19件1547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16件361人。提前介入侦查354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22人,追加起诉157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5条,提出检察建议140条。
截至6月1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重点督办的80件涉黑涉恶案件,77件已全部提起公诉,另外3件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办案37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3件,提前介入侦查76件,发出检察建议34条,发现“保护伞”线索19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把办案质量,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报批机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打击精准有力。同时,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在办案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创造有利条件。(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