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统筹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治标与治本、内容与载体“五对关系”,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加强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方式,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需经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止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省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对近三年办理的公诉案件和受理的来信来访进行集中排查,并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村“两委”换届、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系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线索排摸活动,共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省扫黑办转交各地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进分析研判,共督促公安机关核查96件、监督侦查50件。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后,省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朱玉总负责的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工作专班,下设协调联络组、案件督办组、线索清理组等8个工作组,对安排的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在全面梳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相关信息、了解办案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发出案件和线索督办令,督促各办案单位及时提起公诉。同时,分别于6月3日下午、6月5日上午两次召开视频调度会,通报督办案件,对案件办理和配合中央督导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市级检察院对督办案件派人逐案帮办,省检察院调配力量及时审查批复,并派出2名二级高级检察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办案一线,对涉黑案件进行实地督导。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19督导组指出的对下指导不力、案件进展缓慢的问题,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加强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加强监督效能、不留打击死角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改进办案理念,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边起诉边补强证据,全省50个办案组放弃节假日休息,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50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集中起诉,逐案提出量刑建议,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其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参与办案21件;突出“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5件;提前介入侦查48件,发出检察建议22条,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发现“保护伞”线索4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