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司法资源 提升办案质效
——渭源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今年以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采取多项措施做实、做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有效推进。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03件109人,其中1月至11月适用率为59.88%,11月适用率为89.47%,平均办案期限9.7天,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较好成效。
深化认识,率先适用。渭源县检察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切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大胆借鉴,勇于实践,迅速打开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新局面,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没有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等相关文书模板的情况下,探索借鉴试点地区的做法,制作“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告知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讯问时一并征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对权利义务告知、律师援助、依法提讯、认罪具结、量刑明示五个步骤进行整合。
注重规范,优化流程。渭源县检察院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做到“三简化”和“三细化”。一是简化审查报告文书,在制作中重点摘录定罪量刑的证据,对于强制措施凭证等程序性文书进行简要概括;细化审查报告、起诉书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表述,做到有理有据,罚当其罪。二是简化有关讯问环节,对案件来源、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过程等十分清楚的案件适当简化讯问;细化是否认罪悔罪和对量刑证据有无异议环节的讯问。三是简化案件的说理分析;细化量刑建议,促进量刑精准、精确。
积极协调,形成合力。渭源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召开“三长”联席会议,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的具体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确保认罪认罚案件无缝衔接办理,并与法院就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集中提起公诉、庭审简化、量刑建议等方面达成共识,特别在量刑问题上,共同完善量刑规范,统一量刑标准,确保量刑建议更加准确,共同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深入落实。
律师值班,保障权益。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阶段办案人员告知其认罪认罚后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班律师或辩护人的意见。庭审时,法庭重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石琛福 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