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统一”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张掖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筑牢市域社会治理根基
今年以来,张掖市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契机,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按照“配齐、配好、配强”思路,做到“五个统一”,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政法委员,为基层高效统筹推进平安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系列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筑牢了市域社会治理的根基。
统一任职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从各县区机构改革后机关单位富余的具有4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科级干部,以及乡镇(街道)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中,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干部,通过调任、选任、转任等方式,由各县区党委统一任命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员、政法委员,平均任职年龄保持在42岁左右,成为乡镇、街道党委班子中的中坚力量。
统一职能定位。统一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为党委委员,同时兼任同级综治中心主任,统筹乡镇(街道)司法、信访、民政等站所工作,协调推动乡镇、街道一级的平安建设、维护稳定、防范处理邪教、“雪亮工程”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对村级社会治理工作及综治中心日常运行进行政策指导。
统一工作平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以综治中心作为主要工作平台,全市65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工作构架设置,中心下设“一厅五室”(即便民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处室、“雪亮工程”工作室、综治信息化工作室、反邪教警示教育室、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室),并按照辖区实有人口数量核定办公场地及人员配备标准。全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已达421人。
统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法委员统筹工作的职能作用,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按照“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运行协调机制,对群众诉求的回应、社会治安重点问题的整治、“雪亮工程”监控平台推送的重要事项等工作,均由综治中心主任召集相关部门(站所)共同参与、协同办理,构建起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生动工作局面。发挥政法委员政策指导的职能作用,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平台建设+全科网格+社会组织”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便民服务、矛盾化解、心理疏导、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视频监控服务等工作。
统一考核奖惩。遵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政法委员纳入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统一进行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综合运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重点考评其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能力,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确保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