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积极创新思维,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未检工作结合起来,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庄重承诺。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工作着力点,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紧紧围绕办案、监督、预防三大任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动观念创新、注重制度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在办案的同时,根据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在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通过对本辖区内各奶茶店、烧烤店、KTV、酒吧等经营娱乐性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长期监督、管理及法治教育机制,净化未成年人消费娱乐环境,切实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积极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做好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促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于2021年5月会签并印发《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金川区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官受聘担任辖区内18所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并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同时向辖区内各学校推送“法治宣讲菜单”,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向检察院发出“法治订单”,增强检察院与学校互动,扩大法治宣讲覆盖面,丰富法治宣讲形式。此活动开展以来,本院有7名员额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8次,受众师生达2000余人,发放法治宣传单4000余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着特殊责任,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合力,擦亮“金川未检”品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家庭幸福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