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昌县检察院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工作,将侦查活动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实现了监督到位不越位、支持配合不推诿、依法监督不失职的监督效果。
高度重视强保障
该院将派驻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多次批示,要求“多措并举、务实推进,把派驻工作打造成永昌县院品牌工程,做出效果、做出成绩、做出特色。”分管检察长多次组织召开检警座谈会,就派驻工作的运行、规范、深化,坦诚交流、互通看法,把双方认识凝聚到派驻检察室是公安、检察两家共同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合力之举、共建之策,彻底打开心结、消除顾虑、转变理念。
完善机制夯基础
该院在已建立的刑事案件备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侦查人员旁听庭审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派驻检察工作细则、重点案件提前介入等4项工作机制,以机制夯实基础,以制度促进规范。同时,该院克服经验欠缺、员额不足等实际困难,突破“单兵作战”的不利局面,采取固定派驻和灵活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每周二、四两天固定派驻员额检察官到检察室工作,从事日常监督和一般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则由分管检察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指派其他员额检察官进驻,依靠团队力量、集体智慧推进派驻工作。
强化措施求实效
在派驻过程中,该院不断深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理念,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事前监督延伸,让监督更全面、更精准、更到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重大案件全掌握,力求法律监督实效。通过派驻检察室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对案件侦查工作及时引导,对是否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及是否羁押提出建议,更好地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案件退查率,有效控制“案-件比”,实现从单一追求质量向追求质量和效率“双硬”转变。2021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件,诉前羁押率仅为36.2%,“案-件比”为1:1.06,大幅低于全省均值。
加强协作铸合力
该院坚持“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言论不结论、到位不越位”的工作原则,加强业务沟通,通过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共同规范取证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办案质效。2021年,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4件。同时,以“大控方”格局定位出发,遇到重大疑难复杂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公安机关及时与派驻检察室联系,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确保案件能够查的清、诉的准、判的住。截止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23次,共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