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切实推进“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8月31日至9月1日,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等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为期三天的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组走进校园,实地查看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着重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是否对学校招录聘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是否招收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是否实现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并对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开展情况、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校园防疫等问题进一步延伸检查。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填写了专项检查表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在与学校负责人座谈时,检察官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等进行了宣传,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发生。
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既是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将有助于筑牢校园安全的“铜墙铁壁”。